青海试点草原生态补奖绩效管理
近日,记者从青海省农牧厅获悉,为巩固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实施效果,探索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与保护责任、保护效果挂钩的有效办法,青海省着手推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绩效管理试点,对违反禁牧减畜规定的,将不予兑现补助禁牧资金并依法严惩。
试点方案中介绍,将补奖资金与保护责任、生态保护效果挂钩,优先考核草原生态指标,建立牧民享受补奖政策与承担草原保护的责任相统一,加强考核,实现绩效一致机制。进一步核实分户禁牧区域、面积及牲畜数量,制定减畜计划,落实减畜措施和管护责任制,强化禁牧区巡回检查,严格制止一切放牧活动。对履行禁牧减畜义务的牧户,经核实确认后兑现禁牧补助资金。对违反禁牧减畜规定的,不予兑现补助禁牧资金,并依法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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